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教师培训手册
2011年4月
目录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介 (6)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1、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教师管理办法 (8)
2、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过程管理办法 (9)
3、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答疑实施办法 (17)
4、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论坛文明公约 (19)
5、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语音辅导答疑管理规定 (17)
6、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值机答疑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19)
7、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教师报酬计算办法(修订) (21)
8、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教师月度考核表 (26)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教师平台使用方法
1、课程论坛管理 (35)
(1)如何登录教师平台 (36)
3、关于对北京中医药大学等五所高校在成人教育形式当中开展现代远程教育
试点工作的批复 (41)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
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42)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介
一、学院概况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成立于2000年元月,是学校远程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学院自2001年起招生,截至目前,有校外学习中心80余个,分布在甘肃、青海、广西等13个省区。
二、办学模式
兰州大学远程教育采取学院与校外学习中心合作办学的模式。学院主要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开发、制作教学资源,技术支持和学习服务;教学和教师则依托校内相关学院(系);校外学习中心配合学校完成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学生学习支持,部分教学环节组织等工作。
学院始终坚持面向行业、面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面向成人的办学方向。先后与国家人事部、中石油西北公司、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等系统合作,为行业及西北地区培养了大批适用性人才。
三、教学与教学管理模式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网络课件以及配发的纸质教材、导学材料、课件光盘、辅导光盘等教学资源,进行网上自主学习、提交作业、预约考试等。同时,可通过BBS,电子邮件、在线点播等多种形式参加实时或非实时辅导答疑和讨论。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以申请毕业。
四、专业与层次
开设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会计学、护理学、卫生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大气科学十一个专业,有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三个层次。
五、课程与资源
学院采用了多种媒体资源。除纸质教材外,主要采用了网络课件(含流媒体课件、电子文本辅导资料)、音频课件形式的数字资源。
六、学生支持与服务
针对我校远程教育学生多为在职人员,及西部地区学员较为分散的特点,学院建立了灵活的、较为完善的支持服务体系。学生可以通过直播课堂、课件点播方式学习,也可通过导学材料、课件光盘、辅导光盘等学习资源自主学习;也可参加在线辅导,通过BBS、E-mail、电话等答疑和讨论。学院通过呼叫中心、客服系统、综合论坛等,为学生提供非学术性服务。
七、质量保证
为保证远程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建立了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三级责任机构,对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学院从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入手,制定了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评估检查制度,包括教学任务书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学检查制度、教学评估制度、形成性考核制度、巡考制度等。同时在校外学习中心管理上力求严格、规范。一是和校外学习中心签订责任书,明确学院和学习中心双方在各方面的职责;二是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学习中心工作会议,交流情况,解决问题,布置工作。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管理规章制度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教师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辅导教师的聘任,使用优秀教师进行教学辅导活动,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更好的服务于社会,进一步加强对辅导教师的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院)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对学生有高度责任感。
3、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好。
4、应熟悉多媒体与网络教学方式,认真学习远程教育有关文件,积极参加培训,掌握远程教育技术,并能保证充分的网络教学时间。
5、语言规范,口头语言表达能力较好,能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特点,对学生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因材施教,师生互动,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等;
二、辅导教师职责与要求
1、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实施方案进行导学和助学,包括承担学习指导、通过网络双向互动辅导、网络教学活动的设计和答疑值机等工作。
2、为远程教育学员提供课程学习方法指导,指导学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及时掌握学员自主学习的进程。
3、必须准时到达答疑现场或登录辅导答疑系统,不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答疑过程中无学生提问时兰州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台,教师应针对本课程的重点、难点及作业、练习等问题进行讲解。
4、根据主讲教师提供的辅导计划,进行值机辅导答疑,提出讨论问题引导学生参与讨论,对讨论进行点评;要经常与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并向学生提供相关的导学、辅助学习材料。
5、认真准备辅导内容,耐心答复每一位学生,对于无法实时回答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在二个工作日内通过BBS、课程常见问题解答等栏目答复学生。
6、对学生在语音、视频答疑等双向实时交互过程中,未能解决的问题, 可以通过BBS、课程常见问题解答等栏目进一步和学生展开交流。学生论坛上提出的问题,教师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答复,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7、在学习辅导中,引导学生分析课程中需要掌握的知识体系、结构和学习重点,及时收集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学生存在的共性疑难问题,及时与主讲教师沟通,协助主讲教师进行课程设计,解决教学过程中的疑难。
8、根据实践课的教学要求,组织课程教学的有关实践环节,并负责学生撰写课程论文的辅导,及时批改学生提交的作业,有详细批语,并按时向学院提交成绩表。
9、每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按时进行试卷批改工作,根据学员答卷情况及时进行卷面分析,提交试卷分析报告。
10、认真学习现代远程教育有关文件,掌握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参加网络教育学院的组织的技术培训。
11、严格遵守学院各项教学规定,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要严格执行学院的辅导时间,不得自行调课、停课或找人代课,不得无故缺课。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周向学院请假。
三、辅导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1.辅导教师由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负责聘任。
2.校外学习中心须上报聘任辅导教师的材料,由学院审核备案。
3、被聘任的辅导教师要与学院鉴定聘用协议。
4、学院教学管理部负责辅导教师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分配;教学管理部有权向学院提出聘用、试用、解聘的建议。
5、学院教学管理部向辅导教师安排教学任务,教师根据具体要求做好授课准备。
6、技术部和教学管理部负责辅导教师相关的业务指导、培训。
7、学院教学管理部负责对辅导教师的教案和教学内容进行检查;对教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受学生欢迎者,在下一轮聘任时优先聘用。
8、辅导教师放弃本岗位工作,应提前三十天以上向网络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办理移交手续后,解除聘用关系。
9、解聘的教师要向学院移交全部书籍等物品。
四、辅导教师的考核
学院定期对辅导教师进行全面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要及时替换。
1、考核内容参见《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教师考核表》(附件)
2、对安排执行教学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学期期末学院对辅导教师进行一次测评,在测评中组织教学督导等专家和学生认真填写《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教师考核表》,由学院负责汇总,统计每位辅导教师的考核结果并存档备案。
3、学习中心聘请的辅导教师由学习中心负责考核,每学年将考核结果报送学院备案。
五、辅导教师报酬的计算
参见《聘请教师酬金计算标准》。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过程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网络教育学生学习过程,提高学生网上学习和网上参与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我校网络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学习过程考核内容
第一条学习过程考核由网上作业、网上参与及参与校外学习中心助学活动三部分组成。学习过程考核结果作为平时成绩记录。
第二条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
对于考试的课程(包括闭卷、开卷),网上课程论坛参与成绩占总成绩的15%,网上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20%,课程考试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65%;以论文方式考查的课程,网上课程论坛参与成绩占总成绩的15%,网上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20%,论文成绩占总成绩的65%;部分以网上作业考核为主的课程,网上课程论坛参与成绩占总成绩的15%,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85%。
二、网上作业及成绩评定
第三条课程作业的布置、解答、提交、评分均在网上完成。
第四条每门课程一般设置四套随机作业,同时发布,在有效时间内开通。
第五条随机作业的题型一般为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作业类型有限时作业和不限时作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任意选择作业顺序,每套作业可以重复做答;答案公布后,本套作业对该学生自动关闭。
第七条随机作业成绩实施百分制记分,每套作业取最高
分记为本套作业的最终得分,各套作业的平均分为本课程作业的最终得分,输入卷面成绩后自动折合计入该课程总成绩。
第八条作业成绩与课程考试成绩合成时间为课程考试成绩发布的时间,在规定的日期之前提交作业所形成的作业成绩有效,之后提交作业形成的成绩不记入本次课程考试的总成绩。
第九条重考的课程以前取得的作业成绩有效。
三、课程论坛参与成绩评定
第十条网上参与是指学生在BBS论坛、网上专题讨论等网上交流场所发表帖子参与讨论的过程。
第十一条成绩评定
1、课程论坛参与成绩评定:课程论坛参与成绩满分15分,每学期每门课程参与有效讨论5次以上即可获得相应成绩。
2、发表贴子的有效性由课程辅导教师负责评判,无效的贴子由课程辅导教师删除,计算成绩。辅导教师在回复学生问题时,对学生发表的帖子进行归档,推荐精华贴。
3、学生网上参与发表的内容在每学期开课后至学期末课程考试前一天为有效讨论。
四、网上课件点播
第十二条网上课件点播是指学生网上学习课件的时间。
第十三条学生每门课程网上学习总时间在10小时以上,方可进行课程预约考试。
五、附则
第十四条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由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的学历
教育及非学历教育学生。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2005年发布的《学习过程考核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辅导答疑实施办法
辅导答疑是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有效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疑点和困难的重要途径,也是远程教育学习支持服务的重要体现,在保证教学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做好辅导答疑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辅导答疑的方式
1、网上实时辅导答疑:通过学院教学平台在线语音答疑系统进行。
2、电话答疑:通过学院呼叫中心或学院设立的专用答疑电话进行。
3、邮件答疑:通过学院设立的专用答疑邮箱进行。
4、BBS论坛答疑:通过学院教学平台上的BBS论坛进行。
5、面授辅导:通过校外学习中心聘请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
二、辅导答疑的组织
1、网上实时辅导答疑:由学院组织,聘请辅导教师、发布答疑时间安排表。
2、电话答疑:由学院组织,辅导教师或学习服务工作人员接听、记录、解答问题。
3、邮件答疑:由学院组织,辅导教师或学习服务工作人员查阅邮件、回复问题。
4、BBS论坛答疑:由学院组织,辅导教师布置讨论题目、引导学生参与、回复问题。
5、面授辅导:由校外学习中心组织,聘请辅导教师为学生提供课程辅导、安排辅导时间。
三、辅导答疑的要求
(一)网上实时辅导答疑
1、学院每学期开课后在网上公布本学期网上实时辅导答疑时间安排总表,之后每次提前一周在网上公布下一周网上实时辅导答疑时间安排,以便各校外学习中心提前通知学生作好答疑准备;每学期每门课程网上实时辅导答疑安排2—4次,每次2小时,在答疑过程中,学院至少有一名技术人员值机,保证网络畅通和答疑工作的正常进行。
2、答疑教师必须准时到达答疑现场或登录辅导答疑系统,不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答疑过程中无学生提问时,教师应针对本课程的重点、难点及作业、练习等问题进行讲解;辅导教师应本着认真负责兰州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台,认真准备辅导内容,耐心答复每一位学生,对于无法实时回答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在二个工作日内通过BBS相关栏目、课程常见问题解答等形式答复学生。
3、校外学习中心应为学生参加辅导答疑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技术支持,并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员监控提问过程;应提前组织学生整理需要提出的问题,避免同一个问题重复提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所有学生参加。
(二)电话答疑
1、学院向学生公布学院呼叫中心或学院设立的专用答疑电话号码。
2、学习服务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并及时回复学生问题,学习服务人员必须认真接听每一个学生的电话,详细记录咨询内容及学生基本信息,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详细解答;学生咨询涉及到课程内容的问题,学习服务人员应将咨询内容及时告知辅导教师,通过回复电话或论坛相关栏目、课程常见问题解答等方式及时准确地答复学生,回复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学习服务工作人员和学生在答疑交流过程中应尊师爱生,言语精练。
3、校外学习中心应配合学院向学生公布学院呼叫中心或学院设立的专用答疑电话号码,以方便学生在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通过电话答疑这一方便快捷的途径使问题尽快尽早解决。(三)邮件答疑
1、学院设立专用答疑邮箱向学生公布。
2、辅导教师或学习服务人员应每天查阅邮件,并及时回复学生问题。辅导教师应将学生提出的各个问题认真总结,将答疑信息进行整理及时反馈学习服务部,以便建立课程常见问题解答库。邮件回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3、校外学习中心应配合学院向学生公布学院设立的专用答疑邮箱。
(四)BBS论坛答疑
1、学院定期安排辅导教师进行BBS论坛答疑,布置讨论题目,引导学生参与讨论;积极主动在论坛发贴,向学生提供与课程相关的教学资源。
2、辅导教师可以针对学生在语音、视频答疑等双向交互过程中,未能解决的问题,通过BBS相关栏目、课程常见问题解答等进一步和学生展开交流。学生论坛上提出的问题,教师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答复,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3、校外学习中心应为学生参加BBS论坛答疑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面授辅导
1、学院根据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向学习中心提供初步的面授辅导计划,审核学习中心聘请的辅导教师资格、审核学习中心报送的面授辅导安排表。
2、校外学习中心辅导教师应将学生提出的各个问题认真总结,将答疑信息进行整理及时反馈网院教学部,以便建立课程常见问题解答库;校外学习中心答疑教师应本着认真负责,认真准备辅导内容,耐心答复每一位学生,对于无法实时回答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在二个工作日内反馈网院教学部;学习中心辅导教师无法解答的问题,可通过BBS相关栏目提出问题,寻求解答。
3、校外学习中心应聘请课程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课程学习指导;校外学习中心每学
期每门课程辅导的次数不少于2次;校外学习中心每学期末将面授辅导的安排表及辅导答疑情况以文字形式报送学院。
四、其他
每学期末,学院应对辅导答疑的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形成辅导答疑实施情况报告,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论坛文明公约
一、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法律法规;
二、严禁在论坛中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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