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培养法律硕士的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负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我校2007年拟面向全国招收10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毕业满两年(期限止于2007年9月1日)的专科毕业生;
4.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参考分值于报名前在东北财经大学研究部网站予以公布)或达到相当水平(TOEFL 550、GRE 1700、PETS 3、IELTS 5.5)。
二、学制和学分
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2.5年。实行学分制,修满45学分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成绩合格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取得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课程设置
必修课:邓小平理论、外语、法理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
推荐选修课: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金融法、管理学、会计学
自选课:宪法、中国法制史、税法、公司法、劳动法、房地产法、合同法、市场秩序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司法文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
四、报名方式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考生于10月份通过登录教育部规定的报名网址,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
专业代码:“030180”。
五、考试与录取
1.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政治、外语(英语、日语或俄语)
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具体考试科目以日后教育部规定的为准。
2.考试时间、地点:时间由教育部安排,约在2007年1月中下旬;地点由当地省、市招办指定。
3.录取方式: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择优录取。
一、招收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
二、学制与学分
实行学分制,修满45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MBA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必修课
基础课:《企业、政府与社会》、《外语》、《管理学》
核心课:《管理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公司理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
选修课
财务会计模块:《会计学》、《管理会计》、《审计学》、《资产评估》、《财务分析》、《税法》、《税收筹划》
市场营销模块:《服务营销学》、《现代商务谈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市场调研》、《品牌管理》
管理科学模块:《数据、模型与决策》、《管理信息系统》、《生产与运作管理》、《技术创新管理》、《博弈论与企业经营》、《企业经营模拟》
公共选修课:《国际贸易实务》、《企业法律环境》、《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欧洲文化》(英语)、《宏观经济学》、《中国文化与经商之道》、《企业伦理》、《创业管理》、《管理沟通》、《证券投资实务》、《国际金融》、《高级商务英语》、《资本经营》、《商务礼仪》、《市场经济法律规则》、《太极拳》
MBA学院常年聘有外教授课,主要讲授《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英语口语与听力》等课程。
五、考试与录取
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工作,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额。
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
联考科目:英语、综合能力。
六、报名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者到学校领取(或从或MBA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2007年7月13日-24日登录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7月28日至31日到学校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资格审查表,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热线:84786
–
e–mail:info@mba–
福建成人高考网
成考交流①群
(扫一扫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