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人文与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地掌握旅游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能够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或相应业务部门从事管理和专业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旅游学、休闲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了解旅游产业和休闲业的经济规律;
2、掌握现代饭店管理、餐饮管理、前厅与客房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系统、康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掌握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度假区管理、康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4、掌握会展策划、会展项目管理、会展营销实务、场馆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5、熟悉我国旅游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旅游惯例与规则。
三、学制
三年。
四、课程设置
1、管理学;2、旅游经济学;3、旅游学概论;4、旅游资源学;5、旅游市场学;6、旅游心理学;7、管理信息系统;8、导游业务;9、旅游政策与法规;10、旅游开发与规划 11、酒店管理;12、旅游景区管理;13、旅行社经营管理14、会展管理;15、旅游人力资源管理。
本专业主干课程为:1、旅游学概论 2、导游业务 3、酒店管理 4、旅行社经营管理
五、学时分配
总学时数1800学时。其中:课内学时数450学时,占总学时数的25%;课外学时数1350学时,占总学时数的75%。
六、实践教学
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安排在第六学期。
七、考核方法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凡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按教学计划和教育部门关于成人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